有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2026年度“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冀人社字〔2026〕19号)要求,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将于2026年6-7月,共同举办“第四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简称:大赛),该赛事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现面向全国相关企业广泛征集合作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有意愿并能够按照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相关要求,为大赛提供竞赛用平台及产品、技术和服务等合作的装备制造行业骨 干企业及技术创新型企业。其中已实施省部级相关技术试点项目的企业,以及在装备制造行业推进相关技术发展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大赛服务经验的企业,并是国赛相关赛项的合作单位,属优先征集对象。
二、 合作赛项
根据国赛相关要求大赛设置仪器仪表制造工、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智能硬件装调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六个赛项。
三、 合作类型与内容
(一)赛用技术合作企业
按照大赛各赛项技术文件和相关需求,承担并完成部分或完整赛用平台、一个或多个产品及相关技术,研发、生产、验证与服务;支持省级选拔赛,提供相应的竞赛设备和软、硬件技术,完成培训资源开发,开展赛前培训;根据大赛需求,提供决赛现场赛用平台及产品调试、技术保障、备品(件)支持、赛场展示等竞赛服务。
(二)大赛技术交流企业
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实际应用,结合大赛采用或将采用的关键性技术,提供除赛用平台及产品以外的其他合作,包括为大赛提供技术咨询或赛务服务,指导或参与决赛赛前技术培训,在决赛期间举办相关论坛等技术交流、宣传活动,并可在赛场进行相关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展示,借以扩展企业影响等。
四、合作意向确认
(一)意向合作企业遴选
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在公开征集、自愿申请、重点邀请的基础上,通过技术调研、条件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遴选出意向合作企业。
(二)赛用技术平台研发与测试
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在统筹大赛技术要求和资源的基础上,授权各意向合作企业,根据大赛各赛项竞赛任务具体要求,合作研发部分或完整赛用平台,提供1-3项产品或技术服务,相关产品、平台等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通过大赛专家组现场考察与测试。
(三)决赛合作企业确定
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针对各入围合作企业履行合作要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验收,最终确定大赛决赛合作企业名单,并委托各决赛合作企业提供决赛现场相关的赛用平台及相关产品、技术支持与服务。
(四)入围合作企业信息发布
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对大赛专家组考察与测试合格的意向合作企业,商定具体合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将其列为“大赛入围合作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信息等将 向社会公布。
五、合作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合作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属装备制造行业范畴,熟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情况,契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社会诚信度高,无违规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2.原则上企业成立并连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业务发展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
3.运营状况与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完善的劳动保障条件和优秀的企业文化。
4.合作意愿真诚,认同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合作理念、原则和规定,支持大赛组织及技术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大赛形象,积极为大赛顺利举办起到应有的作用。能遵守保密规定,尊重并维护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专有技术权益,不利用大赛合作企业等便利徇私舞弊。
5.遵从机械行业“服务为先、质量至上、团结合作、公平竞争”的竞赛工作原则,能以自身必要的产品、技术和经费等服务优势投入合作,愿意与其他企业一同推动机械行业实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
(二)申报合作企业专业条件
1.企业产品与技术符合大赛具体任务要求,符合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国内或国际相关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等,并具有一定先进性、代表性和普适性,无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社会评价度较高,诚信好。
2.企业产品与技术能满足赛用技术平台功能集成和可靠性要求,实现赛用平台联调,能体现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特征,并具备相关职业要求的创新性、扩展性和实用性。
3.能无偿为大赛提供赛用平台、产品和技术支持,供货期不超过一个月,能为大赛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保障和经费支持。
4.具备一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在促进大赛成果转化方面有一定的企业优势。能邀请并支持至少3家企业职工代表队参赛,且不在同一区域。
5.具备一定的参与、支持省级和行业技能大赛的经验,参加过往届机械行业先进制造领域国家一类或二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合作企业,经考核合格者,可予优先选用。
6.参与、支持历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合作企业,经考核合格,优先选用。
(三)申报合作企业技术实施条件
申报合作的企业应根据大赛各赛项竞赛任务,具备所选择合作赛项相关产品研发、设备(产品)生产、软件调试等方面的技术实施条件和能力,并在审核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实施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诚挚欢迎有关企业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大赛,如有合作意向,请按照各赛项参考性竞赛简介(详见附件1),填写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详见附件2),于2026年5月18日前将盖章扫描版 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bjnjs221@163.com。
(二)提供与基本条件、专业条件和技术实施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产品鉴定证书、业绩证明、应用案例等,并与上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根据附件1编制的相关赛项的平台、系统、单元、模块等功能开发、技术方案等,于2026年5月1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王京艳 15613127251
赵思琪 17731171939
邮箱地址:hbjnjs221@163.com
附件:1.
大赛赛项简介表.pdf
3.
关于征集第四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企业合作意向的通知.pdf
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