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办发〔2017〕4号
 

 
关于开展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关 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质量 检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质量检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我 会决定在全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质量检验人员专业技术培 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质量检验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

2、质量检验机构、人员的设置和岗位能力要求

3、标准化管理与质量管理发展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4、质量检验依据、检验程序与检验的实施

5、检验误差与数据处理

6、计量管理和检验试验设备的控制

7、统计抽样检验方法与统计抽样检验标准应用

8、统计技术的应用(统计分析的基本原理、方法与步骤及 统计工具的运用等)

9、产品环境和可靠性试验

10、质量信息与质量检验文件(程序、计划、规程、指导书、 记录、质检报告目、印章与检验证书)的控制及归档管理 11、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变化及在质 量检验活动中的实施。

二、培训对象
    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产品研发、设计、中层管理人员、质检经理、体系负责人及内审员。
    三、证书颁发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 月 22 日—25 日 合肥市
    第二期 2 月 24 日—27 日 重庆市
    第三期 3 月 17 日—20 日 长沙市
    第四期 3 月 28 日—31 日 常州市
    第五期 4 月 11 日—15 日 石家庄市
    第六期 4 月 25 日—29 日 东莞市
    第七期 4 月 27 日—30 日 兰州市
    五、收费标准与报名事宜
    1、每位学员交纳培训费 1300 元,资料费 180 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选择期次参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把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回传至我会联系人收:
报名电话:(010)59196530、59196529
    传 真:(010)59196530
    邮 箱:caqipx@126.com
    联 系 人:孙玲莉
    单 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麦子店街(农业部北办公区)22 号楼 邮编 100125
    附件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回执表.doc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17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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