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装协﹝2025﹞9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决议,决定在会员范围内设立“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现将2025年度该奖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1.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技进步奖
2.河北省装备制造业技术发明奖
三、材料要求
《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是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
(一) 主件部分
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 附件部分
1. 必备附件
(1) 技术评价证明:指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
(2) 科技查新报告:指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3) 检测报告:指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法人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等报告。
(4) 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相关论文和专著等。
(5) 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2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应用)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 其他附件
(6)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经济效益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附件材料总数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需与书面附件一致,以PDF格式文件提交至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邮箱(hbzbzjw@163.com)。
(三) 报送要求
1. 申报书主件和附件生成一个PDF文件,于10月31日前提交到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邮箱(hbzbzjw@163.com);
2. 申报书主件和附件需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仿宋体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四、奖励措施
1. 河北省装备制造业科技进步奖、河北省装备制造业技术发明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 产生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授予特等奖;
2.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授奖名单由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向社会发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3.通过相关网站、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形式,宣传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的突出贡献和创新精神。
4.对授奖项目可以优先提名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或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五、其他事项
1.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
2. 同一年度内,同一人员仅能以完成人身份参与一个申报奖励项目(包括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3.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4. 为增强奖励工作的科学严肃性,所有申报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公示后不得修改,进入评审环节不得撤销;
5. 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需是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专家委
吉明珠 13803391193 贾文霞 13191869029
2.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秘书处
王京艳 1561312725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81号主楼102室
2025年9月1日